仪器仪表商情网讯:近日,金龙汽车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简称:苏州金龙)收到工信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理告知书》(工装函[2016]513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公告显示,2016年10月,财政部向工信部抄送了《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财监函[2016]6 号),确认苏州金龙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补助资金5.19亿元。
已停掉新能源申报资质
根据相关法规,工信部将对苏州金龙公司作出处理: 一、责令苏州金龙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问题车型。二、暂停苏州金龙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并将问题车型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予以剔除。三、责成苏州金龙公司进行为期6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金龙汽车表示,苏州金龙公司自 2016 年 9 月 8 日起已停止生产和销售问题车型。目前,苏州金龙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公司将与有关部门进一步确认后,就《告知书》内容对苏州金龙公司 及公司的影响作出准确的评估,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龙汽车2016年半年报数据显示,其营业收入为110.79亿元,同比增长7.71%,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1.64亿元,同比增长10.7%。而其2015年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5.35亿元,中金公司预计金龙汽车2016年净利润受此影响为减少至1.25亿元,下调幅度76.9%。
金龙公司同时表示,经慎重考虑,苏州金龙公司拟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苏州金龙公司将按照工信部的要求进行整改,以尽快恢复苏州金龙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