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聚焦 » 行业动态 » 正文

国家两重点实验室运行 科研仪器提供有效支撑


时间:2017-04-01 作者:
分享到:



 日前,根据《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推荐和专家论证,科技部认定省部共建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已基本具备建设运行条件。现决定对两家国家重点实验室批准建立,建设运行期各为5年。

省部共建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运行期间,浙江省人民政府是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建设和管理原则,不断创新机制、突出地方特色,将实验室作为吸引和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在建设运行期内,每年为实验室提供不低于1300万元的实验室建设、日常运行、开放课题设立和人才引进培养专项经费。


实验室依托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需为实验室建设提供实验用房、科研仪器设施、科研经费等必要的基础条件,并在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同时,支持实验室探索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管理模式和制度,赋予实验室主任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权限。

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运行期间,浙江省人民政府是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建设和管理原则,不断创新机制、突出地方特色,将实验室作为吸引和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在建设运行期内,每年为实验室提供不低于1300万元的实验室建设、日常运行、开放课题设立和人才引进培养专项经费。

实验室依托单位浙江农林大学需为实验室建设提供实验用房、科研仪器设施、科研经费等必要的基础条件,并在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同时,支持实验室探索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管理模式和制度,给予相对独立的人事决定权。

科技部将统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和基地人才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实验室科研能力和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协助实验室建立与业务对口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国家科研基地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提升实验室研究能力和水平。

浙江省科技厅作为两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在实验室建设运行期内,对该实验室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团队建设、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与支持。

两家实验室建设运行要依据专家论证通过的省部共建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实施方案(2017-2021)》、《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实施方案(2017-2021)》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关键技术研究,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建设运行期间,实验室应按照《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坚持高标准建设目标,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加强实验条件建设,加强开放合作,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成为区域内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批准建设的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


 

关键词:重点实验室 科技部 科研仪器    浏览量:484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商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经本网授权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或授权刊载,如有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我们。相关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事宜,请联系本网。
QQ:2268148259、3050252122。


让制造业不缺测试测量工程师

最新发布
行业动态
行业聚焦
国际资讯
仪商专题
按分类浏览
Copyright © 2023- 8617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州德禄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20-34224268 传真: 020-34113782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33号

粤ICP备16022018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