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多级部门纷纷发布的影响到科学仪器行业的大利好政策,这些政策到底是怎么回事?对我们又有什么影响呢?
1.7万亿贴息贷款
在一系列政策中,最重磅的莫过于9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的:确定以政策贴息、专项再贷款等一系列“组合拳“,来支持制造企业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会议指出,企业是创新主体,要实施支持企业创新的阶段性减税政策,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关键领域涉及:高校、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医院、中小微企业等九大领域的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新增贷款和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期限2年。
会议还指出,今年第四季度,对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的,允许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对现行按75%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统一提高到100%,鼓励改造和更新设备。对企业出资科研机构等基础研究支出,税前全额扣除。
我们都知道,在2021年12月24日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三号)》,其中第四章《企业科技创新》中提到: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制定产业、财政、金融、能源、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引导、促使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淘汰技术落后的设备、工艺,停止生产技术落后的产品。
不得不说,此次贴息就是一〇三号主席令的落地动作之一。
此次贴息贷款政策覆盖高校、职业院校、医院、中小微企业等九大领域的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总体规模为1.7万亿;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共同参与。
2000亿贴息贷款
9月28日,又一政策落地,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额度2000亿元以上,支持金融机构以不高于3.2%的利率向10个领域的设备更新改造提供贷款,加上此前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今年第四季度内更新改造设备的贷款主体实际贷款成本不高于0.7%。
再贷款支持的10个领域为:教育、卫生健康、文旅体育、实训基地、充电桩、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新型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
据了解,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实行名单制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会同各地方、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形成分领域备选项目清单。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向清单内项目发放贷款。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按月发放。
对于各领域贷款的申报与审批,尤其是设备和资质审核层面,政策也有明确要求:
教育领域,重点支持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实训等重大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设备要求:教学、科研、实验、实训等重大设备购置。院校要整合打包购置需求,一所院校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贷款项目,贷款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跨省跨市建设分校区,以及贷款需求超过20亿元的,可以拆分申请。
卫生健康,重点支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的综合医院(含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下同)、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传染病医院、优抚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诊疗、临床检验、重症、康复、科研转化等涉及的设备更新改造。重点支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科研等涉及的设备更新改造。设备要求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诊疗、临床检验、重症、康复、科研转化等涉及的设备购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科研等涉及的设备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