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本安仪表比隔爆仪表的保护级别更高吗?
本安型和隔爆型是不同类型的防爆型式。由于本安型分为ia、ib、ic三个保护等级,且对应的EPL级别不一。比如本安型ic比隔爆型d的保护级别低,而本安型ia比隔爆型d的保护级别高。本安型和隔爆型防爆技术各具特点和优势,适用于不同的产品和场合。
02、为什么本安系统电缆和非本安系统电缆要分开敷设?
为了防止电缆意外破损后,非本安系统的电能加到本安系统电缆中,破坏现场仪表的本安电能限制,即破坏本安系统功能。
03、DCS系统点检需要多久做一次?
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且应不超过 6 年, 应保存控制系统逻辑控制器、安全卡件及其他附件的点检记录。
04、三氧化硫是否应该设置有毒气体探测报警器?
根据三氧化硫的SDS描述,是可以确定三氧化硫不在有毒气体范围内,那么装设有毒气体探测器就不可行或者无可操作性了,也不符合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要求装设三氧化硫泄漏检测报警仪的初衷。
05、SIS和DCS可以共用阀门吗?
实际工程上,强烈建议DCS和SIS相互独立,包括传感器、控制器和最终元件。
DCS和SIS共用元件不符合独立保护层方法论初衷。应注意SIS和DCS共用设备元件对SIF的PFD(PFH)、HFT、SC的要求都有影响。只有满足共用设备元件的要求时危险失效平均概率足够低、相关SIF经验证满足其安全完整性等级要求、符合安全生命周期的所有要求、充分考虑了DCS操作维护等对SIS的影响以及按照功能安全标准要求编制相关检测及维护规程等前提条件后才能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