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推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绿色化达标改造。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现全面数字化绿色化改造达标,再培育升级一批智能工厂,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鼓励企业内外网改造,支持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设备更新,推动重点行业老旧设备安全改造。用好产业投资基金加大投资力度。(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鼓励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改造和智能算力转型。助力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加快推动数据中心等领域的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数据中心能效、碳效、水效,支持现有数据中心改建为算力达到一定规模的绿色低碳智能算力中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一)积极引导文旅设备更新。有序推进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更新提升,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二)推进发输配电及通信设备更新。有序实施老旧风电、光伏发电设备更新,提高发电效率和年发电小时数,增加本地绿电供应。推动变压器等设备节电降耗,提高安全运行水平。结合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电力、通信等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鼓励老旧充电设施快充化改造,实施智能化和车网互动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十三)鼓励支持大型农业机械、客货运车辆更新。大力推动中重型燃油车辆更新,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电动化、氢能化更新。支持老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更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财政局)
四、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
(十四)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优先支持报废更新,在发放消费券、组织车辆展销活动时将新能源汽车作为重点。积极组织引导汽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置换补贴、增值售后服务等方式,给予新能源汽车购置更多优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十五)支持平台企业创新汽车以旧换新商业模式。鼓励企业建立集二手车回收、新车销售、老旧车报废、金融服务、资金权益补贴等于一体的汽车以旧换新“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更简单便利的二手车回收服务体验和更实惠的新车购置价格。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六)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采取居民主体、平台配资、金融助力、政府支持、鼓励企业让利相结合的方式,以安全、绿色、智能为导向,以新产品壮大新消费,以新消费催生新产品。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推出智能绿色家电产品升级“套餐”。鼓励销售、回收企业与拆解企业采用“一机一码”等方式,探索建立废旧家电信息追溯机制,对回收企业联动拆解企业将废弃家电规范拆解的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七)积极推进家装以旧换新。综合采用消费券、贷款贴息、平台和家装企业让利等形式,推出适合不同家庭和住房类型的家居整体改善方案,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门窗等局部改造。支持社区建设居家适老化改造公共样板间,从设计、施工、家居购置等方面系统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企业创新升级集家装、家居、家电与全屋智能业态相融合,以及多元化产品展示、个性化设计服务、装修施工服务与售后服务于一体的消费场景,推出整套全屋智能家居产品,满足多样化家居时尚消费需求。及时对使用寿命到期的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设备开展更新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循环利用领域
(十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鼓励汽车、家电、动力电池等链主企业推行“以旧换新”销售模式,规范逆向回收网络体系。统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建设一批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