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扩大销售范围,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系统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统一的海南省充换电一张网服务与监管平台。依法依规淘汰达到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持续落实老旧汽车报废淘汰置换新能源汽车等相关补贴政策。
(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市县组织家电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等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对经遴选纳入省重点促销活动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支持。个人消费者在海南参与补贴政策的家电零售网点购买符合条件的绿色智能家电,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一次性补贴。鼓励参与实施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政策的家电零售网点,设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提高对消费者以旧换新优惠力度。充分发挥平台企业优势,提升家电以旧换新全链条服务。
(三)推动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全省家居以旧换新活动,支持市县组织家居家装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等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对经遴选纳入省重点促销活动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开展数字家庭试点建设,提高居住品质。鼓励家装企业围绕“家场景”,在步行街、商业综合体、专业家居卖场、大中型社区建设新型家装体验店、智能家居体验中心。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推动实现全省行政村居回收站点全覆盖、市县分拣中心全覆盖,加快推进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等市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建设。拓展回收渠道,加强废旧设备回收,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互联网+回收”、上门回收、委托回收等服务。支持经销商及售后服务企业开展“换新+回收”。
(二)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服务提升行动,简化二手车经销企业备案登记,优化二手车辆转移登记等业务。依法依规支持二手车出口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持续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规范全省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完善二手商品交易规则,建设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信用信息共享。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家具、服装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开展线上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发展二手商品第三方评估机构,持续开展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整治行动,打击非法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三)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建设先进制造业产业园,推进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发展。加快完善有利于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逆向回收物流体系,建设风险可控的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物流集散中心、交易平台。强化再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物分类储存管理,提高后续废物再利用潜力,消除再制造产品的安全环保隐患。
(四)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快引进和培育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头部企业,鼓励发展废旧产品设备回收、运输、拆解、利用一体化业务模式。持续推进昌江黎族自治县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三亚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一)推动标准提档升级。依法依规支持重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抢占标准竞争制高点。立足海南省优势特色领域,制修订一批高质量的地方标准。突出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积极培育发展一批优质团体标准。推动企业对标达标,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打造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推动标准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二)完善能耗标准体系。推动国家能耗限额、设备能效标准实施,组织开展海南地方能耗限额标准制修订工作,强化能效约束,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三)健全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结合海南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污染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保持领先水平的需求,重点以解决目前存在的水与海洋环境质量问题、大气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问题、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问题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需求为导向,启动制修订一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推进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
(四)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实施工业节能和绿色标准化行动,开展绿色工厂评价,强化产品技术、质量等标准的制定和贯标实施,依法依规引导企业淘汰落后设备,对标先进标准,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五)加快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实施高效能循环利用标准化建设,推动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等相关国家标准贯彻实施,研究构建二手商品流通、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再生材料质量和使用等领域相关标准,支持企业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产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