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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江苏发布高校仪器设备更新清单:2024年5万台(套),2027年20万台(套)!


  来源: 仪商网综合 时间:2024-05-11 作者:流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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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更新置换一批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先进教育教学与实习实训设备、科研仪器设备,添置更新一批中小学理科实验室仪器设备、信息化教学设备等,到2027年更新20万台(套)以上。(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17﹒推动文旅设施设备更新。开展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景区智能设备等更新提升,推广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到2027年累计更新文旅设施设备60台(套)以上。(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


18﹒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更新,到2027年力争更新24万台(套)。推动医疗机构开展病房改造,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9﹒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开展汽车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各地开展新能源汽车进县乡、进园区、进机关活动。支持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汽车置换更新。到2027年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50%。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补齐县城、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到2027年新能源车桩比达到2:1。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汽车消费券,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将充(换)电设施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鼓励对充(换)电设施给予建设运营补助。(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分别负责)


20﹒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有序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推动电动自行车电池溯源管理。鼓励生产商、经销商让利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电动自行车换新消费券。(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21﹒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活动,支持各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完善家电销售与服务网络,支持开设以旧换新专区,提供价格立减、取旧送新、免费安装等“一站式”服务。(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牵头负责)


22﹒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组织开展家装促销活动,促进“互联网+家装”“互联网+二手家居”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家装消费券,组织开展家具家装下乡。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低息信贷产品。(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3﹒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回收网点、街道中转站、区县分拣中心布局,到2027年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数量超18000家、综合分拣中心数量超100个。加快“换新+回收”“送装+拆收”“以车代库”等新模式发展。强化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归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用地保障,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相关规定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供销社分别负责)


24﹒加大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力度。鼓励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等便捷服务。鼓励建立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拆解、运输、回收、利用处置“一站式”服务模式。逐步构建以电池制造企业、第三方回收方为主体的规范化电池回收体系。力争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约一倍,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别负责)


25﹒促进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政策,加强汽车流通信息服务(二手车)系统建设应用,稳步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省商务厅、南京海关分别负责)


26﹒有序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办公信息设备产品等再制造水平,推动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到2027年培育一批再制造领军企业。推动风电、光伏等关键零部件设备再制造,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安全梯次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关键词:仪器仪表 设备更新    浏览量:1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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