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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北京市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 来啦


  来源: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 时间:2024-05-21 编辑:流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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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打通储运、配送、运输等管理系统,实现储运全过程监控与预警,并拉动采购管理、供应链管理。


(3)应采用智能仪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实现无人化仓储管理。建立基于模型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实现运输配送全流程跟踪预警、配送策略、装载能力、配送优化。


5. 销售服务


(1)应通过信息系统完成客户服务与采购销售管理,实现数据自动统计与共享。


(2)应建立客户服务管理系统,形成客户服务信息数据库及客户服务知识库,实现对客户信息的挖掘、分析,制定精准的销售计划。


(3)应建立客户精准画像、需求预测模型,挖掘潜在需求,实现产品和服务创新。


6. 能源管理


(1)应建立工厂能源管理系统,满足二级能源计量要求,支持远程计量抄表等功能,开展全环节、全要素能耗数据自动采集与分析,实现主要耗能设备实时自动监控、计量和可视化监测。


(2)应满足三级能源计量要求,实现设备、工艺与工厂全过程能源数据自动监控,并打通生产执行、工艺数据等数据,开展能耗统计、分析、绩效考核等,实现能源优化分配。


(3)应建立能耗预测模型,结合能效优化与工艺机理分析,实现能源综合平衡与优化调度,并指导工厂进行工艺、设备优化改造。


7. 供应链管理


(1)应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实现供应链数据集成。


(2)应建立供应链管理系统,实现采购、生产和仓储等信息系统集成,开展供应商管理和量化评价。


(3)应建立供应链数字能力模型,集成供应链上下游数据,根据采购提前期、安全库存、市场状态等进行供应链优化管理与预测预警,提升供应链韧性。


(二)保障要求


保障要求包括综合管理能力、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环保管理4项关键要素。依据技术先进性和智能化水平,各要素由低到高作出要求:


1.综合管理能力


(1)应制定智能制造相关内容的发展战略,对智能制造的组织结构、技术架构、资源投入、人员配备等进行规划,形成具体的实施计划。


(2)应建立智能制造实施绩效量化评估指标,组建智能制造统筹规划能力的个人或团队,并具有智能制造相关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3)应建立智能制造实施效果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


2.安全生产


(1)应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管理数字化。


(2)应建立安全事件联动响应处置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库,实现事后应急向事前预防、单点防控到全局联防,降低安全风险。


(3)应建立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专家分析系统,实现安全态势分析、全局预警及智慧辅助决策。


3.信息安全


(1)应采用分区隔离、授权访问等安全措施,实现工业控制网络、生产网络和办公网络防护。


(2)应采用信息安全软件、系统和设备,建立工厂综合信息安全管控平台,实现关键业务数据容灾备份、自动恢复、应急响应等保障能力。


(3)应采用基于工业云、区块链等新型技术的安全架构设计,建立多层级的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实现工厂业务安全运行、防护措施持续优化。


4.环保管理


(1)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开展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物数据的自动采集、监控与报警,实现污染源处理设施运行状态实时监控与预警。


(2)应建立环保管理系统,实现污染物、碳排放等数据实时监测、预警,并与生产运行、物料管理、能源管控等系统集成,污染物处理设施与生产过程实现自动化联动控制。

关键词:智能工厂    浏览量: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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