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认证认可从业机构参与国际合作活动力度
(一)向认证认可行业开放各类认证认可领域双边交流合作活动和项目,大幅提升认证认可从业机构在各类认证认可领域双边交流合作中的参与度。具体可包括就各类双边会谈和会议广泛征求认证认可从业机构建议,邀请认证认可从业机构参加各类双边会谈和会议、实质性承担双边交流合作项目,对外推介我认证认可从业机构等措施。
(二)鼓励认证认可从业机构积极参与认证认可国际多边互认体系运作。秉持开放态度,推荐符合国际规则、技术能力突出的机构参加认证国际互认体系。鼓励检测机构参加国际组织能力验证项目。鼓励认证认可从业机构利用国际多边互认体系平台,开展务实双边交流合作。
五、推进认证认可行业国际互认多渠道发展
(一)开展认证认可国际互认。对国际互认采取积极开放的姿态,加强对国际互认的研究与评估,开拓国际互认新领域、新对象,加大国际互认成果宣传力度,提高国际互认协议的利用率。积极吸纳认证认可从业机构参与国际互认研究、建立实施和评估。
(二)积极推动国外承认我国认证认可结果。加大对国外有关技术法规的研究力度,主动探索我认证认可结果获得承认的可能性,并加强相关信息对认证认可行业的宣传。鼓励和支持认证认可从业机构开展国际业务,推广自主开发的认证认可产品,争取国际、国外承认。
(三)推动认证认可多边互认体系结果的广泛承认与接受。重点推动我认证检测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测试报告在目标市场获得承认与接受。推动经认可的认证、检测证书在国际贸易中发挥更便利的作用。进一步利用多边互认体系实现与国别、区域、行业认证制度的互认,确保多边互认体系发挥效能。
六、建设认证认可行业国际合作协作机制
(一)以年度认证认可行业国际合作会议为主要依托, 通报认证认可行业国际合作重要信息、收集认证认可行业国际合作需求、研究认证认可行业国际合作建议。
(二)通过建立认证认可行业国际合作联络员机制,疏通中央与地方、政府与机构、政府与企业间沟通渠道,形成认证认可行业在国际合作方面的协作网络。
(三)充分利用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加强与相关部门在认证认可国际合作方面的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