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一些测量过程中用到的设备虽然不具有测量功能,不出数据,但是用来保证检测条件,也应纳入溯源范围,如恒温恒湿箱、养护室及用来监控检测环境的如温度计、湿度计等。
3.4对组装起来用于进行特定测量的全套仪器和其他设备,应对这样的测量系统进行溯源,即不仅要求单个仪器有检定/校准证书,应对它们组成的测量系统的测量特性进行校准。
总之,既不要遗漏应溯源的测量仪器设备,也不要扩大溯源的范围。
4. 关于检定/校准
4.1检定。
检定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计量器具的检查是为确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该器具有关法定要求所进行的操作。我国计量法规定测量仪器根据其不同用途以及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影响程度采取不同的检定形式,分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两类,但均属法制检定。检定的依据是按法定程序审批发布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检定结果应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4.2校准。
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通过校准找出测量仪器的示值与对应的测量标准的量值之间的关系,其结果是给测量仪器赋值,并确定其示值误差,或将测量仪器显示的量值(示值)与具有规定的不确定度的参考标准,直至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实现量值溯源。
校准的目的是:
(1)确定示值误差,并或确定是否在予期使用范围内。
(2)得出标称值偏差的报告值,可调整测量仪器或对其示值加以修正。
(3)给任何标尺标记赋值或确定其它特性值,给参考物质赋值。
(4)实现溯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