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用于重要或关键参数检测的设备,根据需要可能不仅要有检定合格证,还要有具体检测数据;如果检测时需使用修正值、修正因子、或需进行不确定度评定则实验室应在送检时向承检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4.4.3由于校准不具有法制性,校准规范一般可以参照检定规程,也可以自行制定(自行制定须经确认),有特定使用要求的仪器设备应根据检测需求,明确仪器校准要求。如果尚未有校准规范,实验室应与相关技术机构共同制定校准规范并经验证确认后再进行校准。
4.4.4由于检定校准机构不了解实际使用要求,可能会按常规进行检定校准,与实验室使用不一致。例如沥青薄膜烘箱的使用温度一般为163°C,而证书给的可能是80°C、100°C的检定结果。为了提高溯源的有效性,实验室除要求应按检定校准规范进行溯源,还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向检定/校准机构提出特定检定校准要求。如上例应提出特定校准点,以满足使用要求。[pagebreak]
5. 关于检定/校准周期
实验室应根据总体要求具体制定周期检定/校准的计划,即周检计划。除合理确定检定/校准对象和要求外,还需合理确定检定/校准周期。现在大多数实验室简单化处理,统一按计量检定规程规定进行统统周期为一年,这是不科学的。确定检定/校准周期的基本原则是:尽可能用较少的检定校准费用,获得具有最低的使用风险的测量仪器设备。具体可以参照以下几方面:
5.1列入强制检定的设备,必须按计量检定规程要求规定的检定周期依法进行。
5.2属于依法管理列入溯源对象的检测设备,其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使用的需要由实验室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点考虑:
(1)按照相关检测标准中对仪器检定/校准的要求执行,如《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中规定回弹仪的检定有效期为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