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示范基地完善创新环境,集聚创新资源,构建各创新主体紧密协作的创新网络,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探索新模式,培育新业态,实现发展动力转换。依托国家级示范基地,开展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深度合作,加快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平台和服务支撑中心,推动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形成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区域创新中心。支持示范基地采取品牌共享、合作共建、整合托管等方式,探索跨区域合作发展新模式,增强示范基地品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跨区域协同创新与产业链整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鼓励示范基地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参与标准制定,引导企业围绕创新发展开展并购重组,提高整合运用国内外创新资源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依托国家级示范基地建设“双创”示范基地,支持示范基地建立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平台,加强创新资源共享,推广新型创业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
(二)培育优势集群,推动高端化发展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有关要求,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结合示范基地自身特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培育创新动力强劲、特色优势突出、平台支撑有力的产业集群,成为东部地区开放创新的新高地、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跨区域产业转移合作的主要载体。支持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向示范基地集中,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传统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产业集群内部合作机制,提升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强化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建设,支持专特优精单项冠军企业发展。推动示范基地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打造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提高区域品牌国际影响力。支持示范基地完善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处置不符合标准且长期亏损的企业,推动产业集群优化结构,发展迈向中高端。促进示范基地产业集群与周边地区建立更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依托城市服务功能进一步吸引产业、技术、人才等资源集聚,以示范基地为核心枢纽,建立产业链条完整、产业组织结构合理、各环节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
(三)推动智能发展,引领转型升级
鼓励示范基地向智能化方向转型,加快推进示范基地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开展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引领产业优化升级。国家级示范基地要率先推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支持有条件的示范基地建立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应用,开展网络实时诊断、流程优化再造、产品质量追溯、云服务等新型服务。加快新型网络化智能工厂建设,发展网络制造等新型生产方式,建立设计、研发、制造、销售、物流及回收利用等全环节管理、全过程追溯的智能制造生产体系,加快推动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方向升级。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基地积极开展智慧园区建设试点,推动园区智能化管理,培育一批智能化水平较高的示范基地。
(四)推行绿色制造,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