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示范基地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推动产品、工厂、园区绿色化发展,打造绿色供应链。优先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示范基地,推行综合能源资源一体化解决方案,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示范基地能源需求侧综合治理,建设集中供能、“三废”集中处理等节能减排公共基础设施,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严禁开展不符合环境容量和节能环保要求的开发建设。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和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监测,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节能环保新技术,开展锅炉、电机等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推广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示范基地探索用能、用水、排污、碳排放交易试点,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合理设置示范基地项目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各类工业用地标准,引导企业增容改造,鼓励建设标准厂房,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强示范基地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建立风险识别、质量追溯和预警应急机制,提高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安全生产体系。
三、加强统筹指导,完善示范基地体系建设
加强对示范基地的指导和支持,总结推广示范基地创建经验,按照“培育一批、创建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梯度推进,进一步完善示范基地体系建设。
(一)培育一批有特色优势的产业集聚区
鼓励各省(市、区)发挥地方积极性,选择有发展基础和成长空间的产业集聚区,按照新型工业化的新内涵和新要求,统筹规划、集中资源,结合区域特点和产业特色,推动规模效应明显的产业集群加快做大做强,推动专业化细分领域特色突出的产业集群加快做精做优。培育一批有特色优势的产业集聚区,作为省级示范基地的储备,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二)创建一批省级和国家级的示范基地
完善省级示范基地创建的规范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突出新型工业化示范要求,创建一批省级示范基地,加强对省级示范基地的管理,建立优胜劣汰动态调整机制,突出奖惩激励导向,引导省级示范基地不断提高协同创新、集群集约、智能融合、绿色安全发展水平。在省级示范基地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级示范基地的标准,好中选优,遴选创建一批国家级示范基地,参与更高层次合作与竞争。
(三)提升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示范基地
加强对国家级示范基地发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质量评价,进行分级分类指导,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示范引领带动效应更加突出。实施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计划,优选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国家级示范基地,与国际先进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加强交流合作,集中各方资源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基地。
四、推进产业升级,发挥示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
结合各类型示范基地的行业领域特点和提升发展需求,明确转型升级的重点和方向,打通关键发展环节,解决发展瓶颈问题,提高产业层次水平,进一步发挥示范基地对重点行业领域发展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一)装备制造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