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和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指导和促进产业集聚区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在《指导意见》中提到,发挥仪器仪表等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对重点行业领域发展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传统优势领域示范基地的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发展。同时,开展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引领产业优化升级。
《指导意见》中提出,围绕装备制造业主导产业进行“强链”、“补链”,鼓励示范基地培育或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资金密集度强和产业关联度高的龙头企业,推动其与配套零部件企业集聚发展。推动示范基地构建协同创新网络体系,支持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等平台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和制造。加快企业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提高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鼓励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培育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远程运维服务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等产业领域的示范基地进一步放大中国“名片”效应;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工业机器人等战略性领域的示范基地;加快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传统优势领域示范基地的转型升级;依托示范基地加快建设“四基”企业集聚区。
此外,《指导意见》还指出,鼓励示范基地向智能化方向转型,加快推进示范基地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开展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引领产业优化升级。国家级示范基地要率先推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支持有条件的示范基地建立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应用,开展网络实时诊断、流程优化再造、产品质量追溯、云服务等新型服务。加快新型网络化智能工厂建设,发展网络制造等新型生产方式,建立设计、研发、制造、销售、物流及回收利用等全环节管理、全过程追溯的智能制造生产体系,加快推动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方向升级。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基地积极开展智慧园区建设试点,推动园区智能化管理,培育一批智能化水平较高的示范基地。
《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原文如下:
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16〕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商务厅(局):
“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简称“示范基地”)是指按照新型工业化内涵要求建设提升、达到先进水平的产业集聚区。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等有关部署,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和经验推广,在更高层次上发挥示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产业集聚区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推进制造强国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