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根据近年来在计量标准考核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对计量标准的考评方法和计量标准考核的后续监管进行了完善。删除了“已经连续两次采用了书面审查方式进行复查考核的,应当安排现场考评”,只要考评员书面审查就能完成考评,可以不必到现场考评,这样可以节约考核成本;增加“检定结果的验证”为免于考评项目,从而使简化考评项目增加到4个,即稳定性考核、检定结果的重复性试验、检定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以及检定结果的验证;对于“计量标准的环境条件及设施发生重大变化”,增加了应当向主持考核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供《计量标准环境条件及设施发生变化后的自查表》,如果引起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性能发生变化,应当暂时停止开展量值传递等要求。
9.在附录中增加了《计量标准环境条件及设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自查表格式》、《简化考核的计量标准项目目录》;将原来的《计量标准考评表》和《计量标准整改工作单》纳入《计量标准考核报告》中;修改了有关表格表述。在附录C中增加“现场实验结果的评价”,方便考评员对操作人员现场实验结果的判断;弱化了“测量过程的统计控制—控制图”,如果需要采用控制图,参见GB/T4091-2001(idt ISO 8258:1991)《常规控制图》。
10.为了便于对规范的理解和使用,在部分条款前增加了标题,修改了部分文字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