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发展和产业应用,推进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及测试车辆,测试申请及审核,测试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规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
现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2018年4月3日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制造强国、科技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建设,推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发展和产业应用,推进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定期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