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M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是集监视、报警、管理于一体的计算机测控系统,该系统可广泛应用于智能楼宇、高层公寓、宾馆、饭店、商厦、工矿企业、国家重点消防单位以及石油化工、文教卫生、金融、电信等领域。
AFPM100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是AFPM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核心,AFPM100监控器通过RS485总线与多台传感器相连,构成集散式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消防设备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
监控器采用集中式、模块化设计,配接传感器,通过监测消防设备电源的电压、电流、开关状态等运行相关信息、报警信息、故障信息等,并存储、分析、统计,方便用户进行监控和管理;通过人机交互界面,将消防设备电源的数据汇总显示,具有管理、查看、报警、打印等功能。
本项目位于徐州,现场共分布AFPM3-2AV、AFPM3-AV消防电源监控模块19只,分别安装于2栋厂房内消防配电箱。现场消防电源监控模块采用总线方式接至消控中心的AFPM100壁挂式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本设备结构合理、可靠性高、功能较强、维护方便、性价比高,系统界面友好、易学易用。
1 参考标准
本设备符合国家标准GB28184-201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及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2 设计原则
该项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其设计遵循下列原则:
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组成及要求:
1 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监控装置组成: 监控器、电压传感器。
2 系统形式与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对于单体建筑且监控点数小于220点的系统至少应由一台监控器及若干台传感器等设备组成,系统中的监控器不应超过两台;
2.2 大型建筑或建筑群宜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控制方式,即在各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场所设置监控器,将各消防设备电源状态及报警信息传回至控制中心的中央监控器,统一管理、监控、显示信息。
3 任一台监控器所连接的传感器的地址总数不应超过128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地址总数宜留有不少于地址总数额定容量10%的余量,且每回路地址总数不宜超过56点(有中继器的情况下)。
4 在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在无消防控制室的场所,监控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5传感器的设置应采用末端设置;
2)《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5.7 消防电源监控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
b)应能将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3 系统组成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结构,由站控管理层、网络通讯层和现场设备层组成。各消防设备电源监控模块通过屏蔽双绞线RS485接口,采用MODBUS通讯协议总线型连接接入壁挂式主机。
系统组网结构
1)站控管理层
站控管理层针对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是人机交互的直接窗口,也是系统的最上层部分。主要由系统软件和必要的硬件设备,如触摸屏、UPS电源等组成。监控系统软件对现场各类数据信息计算、分析、处理,并以图形、数显、声音、指示灯等方式反应现场运情况。
监控主机:用于数据采集、处理和数据转发。为系统内或外部提供数据接口,进行系统管理、维护和分析工作。
UPS:保证计算机监测系统的正常供电,在整个系统发生供电问题时,保证站控管理层设备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