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方案 » 技术分析 » 正文

终于有人讲明白了矢网分析仪TDR替代方案!


  来源: 鼎阳硬件智库 时间:2022-09-21 编辑:清风
分享到:



基于VNA的TDR方案的基本思想是对DUT频率响应进行傅里叶逆变换可得到其单位冲激响应,对冲激响应进行积分可得阶跃响应。VNA频率测试点总是离散的,而直接使用离散傅里叶逆变换来实现时域变换,时域响应的分辨率与频域测试带宽、时域响应长度与频域测试步进频率分别成反比关系。在测量点数固定的情形下,时域分辨率与频域分辨率是不可兼得的;为解决这一矛盾,VNA通常采用线性调频Z变换(Chirp-Z transform)来实现从频域响应到时域响应的变换,由此获得任意时间内的时域响应。


此方案的另一问题在于VNA的频域测试范围总是有限的,在频域测试范围内的测试精度相对稳定,但无法测得DUT的零频(直流)与超出VNA测试频带外的频率响应。零频响应在计算时域冲激响应与阶跃响应时是不可缺少的参数,故VNA需要通过测试频带内的频率影响来估计零频响应;为了获得较好的估计效果且方便进行变换,通常要求频域测试点的起始频率等于步进频率,让测试频率位于过零点的直线上。而带外频率响应却难以估计,通常将其视为零;而截断效应将导致变换所得的时域响应中存在过冲与旁瓣;而尽管传统TDR模拟前端电路本身存在带宽限制,但其高频响应相对较为光滑,并不会产生明显的截断效应。


VNA采用对频域响上应用窗函数的方法抑制截断效应,但其代价是降低时域分辨率;从在时域上看,窗函数增大了冲激激励的冲激宽度(阶跃激励的上升时间),可应用于分析不同上升时间的数字信号传输性能。


2、两种TDR方案对比


相较于基于示波器的TDR方案,基于VNA的TDR方案在高速率、低功耗的现代数字系统设计与测试中具有更大优势。


一、VNA方案实现成本更低


第一,对于工作于较高频段的被测设备,VNA方案实现成本更低。如前所述,示波器方案在高频段受限于模拟前端电路频率特性与信号采样率,当测试频率上升时,其设计与实现成本将大幅上升。而VNA方案采用单频正弦波激励、中频测量的工作模式,接收模拟电路工作于固定中频上,实现较大测试带宽的成本相对容易。


二、VNA方案有利于提高信号信噪比


第二,VNA方案有利于滤除噪声干扰,提高测试信号信噪比。由于激励信号中高频分量占比小,示波器方案在进行高频测量时对噪声干扰更敏感,在对低功耗系统的测试时更为严重,需要使用具有更低噪声干扰的信号源与模拟电路设计。而VNA方案采用单频正弦波激励,在整个测试带宽内的测试信号功率变化几乎可以维持不变;而在接收采样电路中还引入中频滤波器,以滤除其他频段的噪声干扰,接收信号信噪比明显提高。


中频滤波器的引入可有效地提升信噪比,但它也降低了测量速率,导致VNA在单个频率测量时间延长。示波器方案具有更短的测量时间,因此可利用多次测量取平均的方法排除噪声对测量的干扰。


为了分析在相同测量时间内两方案可达到的动态范围,可做简略的定量分析。若示波器方案采用物理采样频率fps的采样电路进行等效采样率为fes的等效时间采样,在信号时间长度为T的情形下,采样点数量M为



测量时间TS0为:



而VNA方案的单个测量点测量时间反比于中频滤波器带宽fBW,因此VNA方案的总测量时间TS1为:



因此在VNA测量时间内,示波器可进行重复测量,噪声衰减倍率N0与重复测量测试成正比:



假定测试信号中存在带宽为fn的白噪声,中频滤波器可将噪声功率衰减倍率N1为:



关键词:矢网分析仪 TDR 替代方案    浏览量:9341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商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经本网授权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或授权刊载,如有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我们。相关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事宜,请联系本网。
QQ:2268148259、3050252122。


让制造业不缺测试测量工程师

最新发布
行业动态
技术方案
国际资讯
仪商专题
按分类浏览
Copyright © 2023- 8617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州德禄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20-34224268 传真: 020-34113782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33号

粤ICP备16022018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