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专业产业园建设。结合目前企业产线进行统一布局,积极打造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建设生产所需的标准厂房、基本动力、三废处理等基础设施及必要的生活配套设施。鼓励产业园错位发展,在项目引进上加强互动和协作。加强园区内企业联动协作和统一管理,在科研资源、创新平台、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资源共享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人才培养引进。支持建设智能传感器相关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技术中心、孵化创业中心,鼓励示范性微电子学院人才培养向智能传感器方向倾斜,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设跨学科的智能传感器综合人才培养基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