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
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
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开。文件共21条举措,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此文件优化民企发展环境的意义重大,具体政策措施有望形成示范效应。”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负责人杨畅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现阶段民资表现相对偏弱,该政策的出台非常及时。长期来看,政策中提出了21条政策建议,有利于稳定民间投资的预期,特别是推出具体项目,有利于发挥标杆项目对民间投资的示范。
“地方政府在重大政策制定和重大项目研究论证中,要积极征求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体现民营企业的合理利益诉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吴亚平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同时民间资本自己要“苦练内功”,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自身诚信水平和法治意识等综合能力,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
《意见》提出,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已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
《意见》提出,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积极利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用好政府出资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民营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另外,《意见》明确,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相关项目招投标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
针对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意见》给出了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融资的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方式等3条具体举措。
其一,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精准信用画像,客观合理判断企业风险。同时,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按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民间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扩大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其二,推动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积极采用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对民间投资项目予以支持,避免因抽贷、断贷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债融资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对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和与融资相关的费用支出,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
其三,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投资新的重点领域项目。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创业投资,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
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
《意见》还要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深入落实降成本各项政策。同时,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社会环境,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
文件要求,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成本的各项决策部署,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动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鼓励金融机构合理让利,推进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房屋租金等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