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加强民生计量器具监管。落实计量惠民工程,提升基层民生计量保障能力。坚持“依法计量 严格监管”,加强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基础民生计量的监督管理,加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持续聚焦集贸市场、加油加气站、商场、超市、医疗机构、眼镜制配等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提升民生计量监管水平。推进建立民生计量器具新型监管模式,有效发挥各级政府商务、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督和市场监管各相关部门及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监督作用,落实市场主办者诚信经营、计量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商业服务行业诚信经营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大中集贸市场数字指示秤“五统一”(市场主办者统一配备收发管理、统一定期申报强检,经营者统一依法使用,商务部门统一规范监督,计量检定机构统一免费强检)的新型监管制度。强化乡村民生计量保障,加大对粮食收购、涉农物资的监督管理。
23.推进诚信计量信用分类监管。深化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完善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体系。在商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培育行动,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推进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24.加大计量综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实现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率。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加大对网络平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加强计量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计量执法装备水平,规范计量执法行为。对举报计量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5.推动计量市场健康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授权等形式,吸纳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法制计量工作。推动计量校准、计量测试、产业计量等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的计量需求。强化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所属实验室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用仪器设备的计量溯源性要求,确保科研成果有效和测试结果可信。
26.提升计量惠民服务能力。围绕民生计量,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聚焦生物医药、绿色节能、新能源等重点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应用和服务。加强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乡村振兴”“放心消费”等民生计量专项整治、维权监督和计量技术支撑保障。加强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计量强制检定服务保障。
在保障措施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推动计量文化建设;强化工作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