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超智在讲话中表示,修订《测绘法》现实需求十分迫切,维护国家安全需要修订《测绘法》,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修订《测绘法》,事业转型升级需要修订《测绘 法》。他要求《测绘法》修订工作坚持四项主要原则。一是突出问题导向。要紧紧围绕测绘地理信息安全问题,对《测绘法》进行重点修改,增强《测绘法》的针对 性、有效性。二是科学民主立法。必须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修订内容符合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客观规律,力求取得 最大共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三是创新监管模式。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最大程度减少事前审批,重点增加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四是统筹稳妥推进。行之 有效的制度要继续保留和加强,不适应实践需要的部分要给予修改完善。对《测绘法》修订中涉及部门职能交叉的内容,要充分沟通协商,争取各方理解。他提出, 修订《测绘法》要凝聚智慧、集思广益。一要围绕重点,进一步增强修订内容的有效性。二要结合近年来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新发展,根据实际需求,提出论证意见 和建议。三要措施具体,力求制度设计管用、好用,切实增强《测绘法》的可操作性。
会上,来自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院士、专家,总参测绘导航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法制办以及部分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人,部分局所属单位负责人,企业代表,法律专家,围绕《测绘法》修正稿畅所欲言,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