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要求:
(1)大气VOC自动监测仪
用于实时测量环境空气中的VOCs浓度,一次进样,目标化合物至少可满足《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7〕2024号)中要求的116种VOCs。整套设备应包含气体采样预浓缩系统、气体分析系统、化学工作站(数据处理)等部件;环境空气VOCs连续监测系统除能实现实时在线直接进样分析外,还需具备以苏码罐,气袋或吸附管进样样,离线分析大气中VOCs的功能,并且在离线进样模式下,可进行分流流路的定量重新收集,以便进行重复分析和方法/数据验证。
(2)碳质气溶胶连续监测分析仪
实时在线测量TC(总碳),EC(元素碳),OC(有机碳)等碳组分质量浓度,开展碳气溶胶监测研究工作,数据可用于含碳颗粒物来源分析研究。仪器性能可靠,具备长时间、连续监测的能力,能够得到小时平均浓度。仪器需无易损器件,维护方便,适合走航监测和野外运行。
(3)无机元素连续监测分析仪
环境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设备需安装在空气自动站房内,24小时连续自动采样,通过单次颗粒物富集可同时在线分析环境空气中30种以上重金属元素以及空气颗粒物总质量浓度,并分别显示各金属元素浓度和颗粒物总浓度,存储历史数据并生成数据报告。
(4)流动分析仪
用于地表水、污水中总磷、氨氮的全自动定量分析,采用CFA基本原理,样品在完全反应基础上进行比色分析,比色前无需去除气泡。可实现自动取样、前处理、分析等。分析方法符合我国国家HJ环境标准或相关EPA、ISO国际标准。对所有的分析项目,仪器正常的分析速度可达到每小时30个样品及以上。
(5)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
适用于水质、土壤、生物、滤膜、滤筒等样品中铜、锌、铅、镉、镍、铬、锡、铝、银、钾、钠、钙、镁等元素的痕量分析;配置空气-乙炔和氧化亚氮-乙炔分析装置;满足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的检验方法要求。
(6)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适用于水质、土壤、生物、滤膜等样品中铅、镉、铬、锡、铝、银、铜、铍等元素的痕量分析;满足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的检验方法要求。
更详细及其它仪器要求请看附件。
二、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9日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下载
售价:免费
三、截/开标相关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4楼开标室404室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兰陵街道浦前张家村149号
联系人:王倩
电 话:0519-86661397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519-85588156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519-85588160
附件: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