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报告期内自营电商销售模式的毛利分别为605.74万元、828.83万元、2,395.55万元和2,017.19万元,毛利率分别为68.68%、60.70%、56.17%和54.18%。公司在报告期内自营电商销售模式的毛利随销售收入的增加而逐年增加,其毛利率自2018年至2021年1-6月逐年下降,主要由于2018年美国普源销售的产品多为毛利率较高的产品,但自2019年公司开始大规模布局电商销售,境内电商销售大幅增加,而公司在境内电商渠道销售的主要是DS1000Z-E系列等毛利率较低的经济型产品,从而拉低了电商销售的整体毛利率。
其他直销模式的毛利率在报告期内自2018年至2021年1-6月逐年上升,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陆续发布高毛利率的中高端产品,中高端产品销售占比逐年提升,同时,2020年开始公司向新客户A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高毛利率的高端产品,因此其他直销模式下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的毛利率较电商销售模式毛利率高。
通过经销商销售是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公司会向经销商发放返点供其在未来购买商品时抵扣价款,由于这些返点向经销商在其未来购买商品时提供了同类客户无法享有的折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向经销商提供该未来采购款的抵扣的承诺是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在销售交易发生时该承诺根据返点公允价值分摊到的交易价格确认为一项合同负债,未包括在针对该销售交易所确认的收入中,因此经销商销售模式的毛利率在报告期内较自营电商毛利率低,稳定在50%左右。整体而言,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毛利率由相关的产品档次、产品成本、市场拓展的情况等综合决定,从而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考虑电商平台费和线上广告宣传费后的利润率分别为68.68%、57.21%、45.47%和41.43%。2018年公司仅在自营官网进行线上销售,未发生电商平台服务费。2019年下半年,公司开始大力拓展电商销售渠道,推出各类电商经济款产品,并开设天猫、京东等官方店铺。
2020年开始,公司积极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策略,进一步拓展电商平台业务,促使了线上交易金额大幅增长,直接导致了按销售金额一定比例收取的电商平台服务费的增长;并且公司也进一步加大电商平台上的推广内容,参加了天猫直通车、钻石展位、明星店铺、联盟精选等活动,导致平台推广费也大幅上升。
综上,考虑电商平台费和线上广告宣传费后,自营电商销售模式利润率与毛利率的下降趋势一致。
2021年上半年自营电商销售金额为3,723.01万元,占比18.00%,预计全年将超过2020年度,且占比自2018年至2021年1-6月逐年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19年开始大力开拓电商渠道,增加了对电商业务的推广投入,并且该销售模式得到终端消费者的认同,促进了自营电商销售金额与占比的逐年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