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改革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形成机制。根据改革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完善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形成机制,在指南编制方式、有效竞争、开放性、项目评审机制、评审专家队伍建设等方面完善基础研究项目形成方式和管理方式。充分重视科学研究过程的灵感瞬间性,对原创性课题开通项目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建立随时申报的机制。对于在重大原创性突破研究过程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实行滚动立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对港澳机构开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研究向港澳特区科研人员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的具体方案并逐步实施。
(六)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深化政府间科技合作,建立国际创新合作平台,联合开展科学前沿问题研究。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开放力度。鼓励国际科研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七)加强学风建设。提倡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坚持严谨、求实的良好作风,力戒浮躁张扬之风,树立诚信、严谨的正确导向,弘扬爱国奉献、诚实守信、淡泊名利的科学精神。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责任人开展失信惩戒,加大对科研造假等学术不端的惩治力度。
三、强化国家科技计划原创导向
(八)强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原创导向。稳定支持各学科领域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对数学、物理等重点基础学科的支持,稳定支持一批基础数学领域科研人员围绕数学学科前沿问题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夯实发展基础。坚持自由探索、突出原创,科学问题导向和需求牵引并重,引导科学家将科学研究活动中的个人兴趣与国家战略需求紧密结合,实现对科学前沿的引领和拓展,全面培育源头创新能力。坚持学科建设的主方向,推进跨学科研究,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培育新的学科发展方向。稳定支持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鼓励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为原创项目开辟单独渠道,采取专家或项目主任署名推荐、不设时间窗口接收申请,探索实施非常规评审和决策模式,着重关注研究的原始创新性,弱化对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可行性等要求,优化完善非共识项目的实施机制。
(九)国家科技计划突出支持重要原创方向。坚持全球视野,把握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在关系长远发展的基础前沿领域前瞻部署。在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中突出支持基础研究重点领域原创方向,持续支持量子科学、脑科学、纳米科学、干细胞、合成生物学、发育编程、全球变化及应对、蛋白质机器、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等重点领域,针对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中的关键数学问题,加强应用数学和交叉研究,加强引力波、极端制造、催化科学、物态调控、地球系统科学、人类疾病动物模型等领域部署,抢占前沿科学研究制高点。创新“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的组织模式和机制,加强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支持我国科学家取得原创突破、应用前景明确、有望产出具有变革性影响的技术原型,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和前沿交叉研究的支持,推动颠覆性创新成果的产生。
(十)国家科技计划突出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中的重大科学问题。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对关键核心技术中的重大科学问题给予长期支持。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网络协同制造、3D打印和激光制造、重点基础材料、先进电子材料、结构与功能材料、制造技术与关键部件、云计算和大数据、高性能计算、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地球观测与导航、光电子器件及集成、生物育种、高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和微波器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等重大领域,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四、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
(十一)建立健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机制。要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真正选对人、用好人。加快培养一批在国际前沿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领军人才,赋予领军人才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经费调剂权、创新团队组建权。重视培养基础研究领域的青年人才,对青年人才开辟特殊支持渠道,重点支持淡泊名利、献身科学、潜心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推动教育创新,改革培养模式,把科学精神、创造能力的培养贯穿教育全过程。重视素质教育养成,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创新能力的教育培养,培育一批具有基础研究创新能力的人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多方引才引智,广聚天下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