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实施。组建基础研究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加强基础研究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研判基础研究发展趋势、凝练基础研究重大需求,在推进重大工作部署中发挥战略咨询作用。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各类科技计划支持基础研究的资助政策与管理机制。强化中央和地方协作联动。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作用,推动知识产权权属改革,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二十一)加大中央财政的稳定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加大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探索实施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共同组织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任务的新机制。
(二十二)加大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对基础研究的投入。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制定出台加强地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探索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联合资助、慈善捐赠等措施,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北京、上海、粤港澳科技创新中心和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合肥、深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应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加强基础研究能力建设。
(二十三)改进管理部门工作作风。科技管理部门要提高站位、做好统筹,坚持“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管理部门全面提升微观管理服务水平,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努力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的科研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