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拟启动20项指南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1.65亿元。其中,在智能传感基础及前沿技术方向,部署青年科学家项目,每个项目200万元。在传感器敏感元件关键技术方向,部署中小企业项目,每个项目200万元。为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投入智能传感器的技术创新,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1.5:1;应用示范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2.5:1。
项目统一按指南二级标题(如1.1)的研究方向申报。除特殊说明外,每个指南任务拟支持项目数为1项,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涵盖二级标题下指南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基础研究类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共性关键技术类和应用示范类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8家。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中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
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要求对指南内容全覆盖,不再下设课题,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揭榜挂帅”
本批榜单拟启动2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不超过4000万元。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8家。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
榜单申报“不设门槛”,项目牵头申报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项目(课题)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项目数量的榜单任务方向,仍按程序进行项目评审立项。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三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01根据项目申报指南,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02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03项目实行一轮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网上填报申报书。项目申报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超过50天,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2)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3)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四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