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正文

解读:光伏发电政策调整下所带动的区域能源结构变化


  来源: 仪器仪表商情网 时间:2015-10-21 作者:Stanford
分享到:



仪器仪表商情网讯:9月底,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下称《通知》),全国增加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30万千瓦。外界有人解读,这是在原计划基础上增加30%,新一轮光伏投资潮即将来临。

但实情并不一定如此。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暗含竞价上网试点,这或将是光伏发电重大转折的前奏。


调增并不等于全年扩容

《通知》明确表示,根据各地区2015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及发展需求,对部分地区调增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全国增量为530万千瓦。同时,文件在附表中将15个省级地区的调增量详细列出。

此次调增早有伏笔。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780万千瓦。同时提出,7月底前,经综合平衡后,对建设进度快的地区适度追加规模指标。10月底前,对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网规模未达新增建设规模50%的,调减下一年度规模指标。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16月全国新增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69万千瓦,不及全年目标的一半,意味着上半年光伏电站的装机情况并不乐观。

关键词:    浏览量:435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商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经本网授权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或授权刊载,如有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我们。相关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事宜,请联系本网。
QQ:2268148259、3050252122。


让制造业不缺测试测量工程师

最新发布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国际资讯
仪商专题
按分类浏览
Copyright © 2023- 8617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州德禄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20-34224268 传真: 020-34113782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33号

粤ICP备16022018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