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八十六号主席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对仪器仪表行业也产生了影响。据悉,此次发布的法规中,取消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审批事项。
根据这一决定,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2月28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申请。对2017年12月28日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的,依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等规定终止办理。
二、取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据悉,计量法修订被列入2015年一类立法计划项目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质检总局要配合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加强立法评估、论证,找准立法的重点难点,切实增强法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既要加快立法进度,又要保证立法质量。
质检总局助力提高我国质检水平,为我国产品质量标准化建设添砖加瓦。同时也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助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