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装备。组织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聚焦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和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机,加快推进短板机具研发和薄弱环节技术创新,优化农机装备产品结构,全力推进农机装备提档升级。围绕大豆油料作物和丘陵山区农机装备需求,鼓励企业、科研院所、推广机构、应用主体等组成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采用“揭榜挂帅”模式开展急需农机装备研制攻关和推广应用。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培育形成链条式、体系化智能作业和指挥调度能力,推动智能农机与智能农场、云农场协同创新,持续推进无人农业作业试点,促进智慧农业发展。
基础零部件和基础制造工艺。开展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化应用验证、产业链强链补链、优质企业和产业集群培育、先进制造模式推广行动,推动重点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系统控制技术和基础制造工艺取得突破。推动基础零部件质量提升工程向纵深发展,扩大品种规格覆盖范围,提高大批量供给的基础零部件一致性、安全性、可靠性,运用质量预警机制,推动产业结构和市场生态优化。强化基础零部件与整机协同发展,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专业大型企业和科研院所牵引作用,推进基础零部件和整机产品技术标准协同,联合建设共性技术合作开发平台。落实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加工工艺向高效化、精细化升级,推动铸造锻企业规范、创新、绿色和智能发展。
2.固链强链,巩固优势产业发展势头
工程机械。着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突破系统控制、液压等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引导企业加强新能源工程机械用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核心零部件攻关和规模应用。研究开展新能源工程机械应用试点和推广支持政策,探索老旧工程机械退出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推行工程机械备案管理和退出机制。聚焦矿山、港口等典型应用场景及川藏铁路等重大工程建设需求,开展电动挖掘机、电动装载机等电动化产品的示范应用。支持企业强化工程机械品牌培育与国际推广,完善全球品牌服务体系,稳定出口增长韧性。
轨道交通装备。广泛应用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轨道交通装备产品。加强车辆、牵引、制动、信号、供电等系统核心零部件的攻关。支持有条件的轨道交通整车及核心零部件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开展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基础研究和绿色智能装备研制,拓展“制造+服务”模式。支持轨道交通装备企业“走出去”,开展全球化经营,构建“产品+服务+技术+投资”全方位国际化经营能力。
3.建链延链,持续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机器人。推动组建一批产用协同创新联合体,以企业为主体建立产需协同合作攻关机制,以需求为牵引带动整机和零部件加快迭代升级。深入实施“机器人+”应用行动,提高汽车、电子、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新能源、医疗、农业等应用领域机器人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的供给能力。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建设“机器人+”产业链供需对接与应用推广公共服务平台。在成熟应用领域,遴选一批应用成效突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标杆企业和典型场景。在新兴应用和潜在需求领域,通过“揭榜挂帅”征集一批机器人应用创新技术和解决方案。
医疗装备。推动建立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药监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着力打通高端医疗装备研制、注册审批和临床创新链条。搭建产学研医协同创新平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补齐高端医疗装备产业链短板,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进医疗装备与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融合发展,培育远程医疗、智慧医疗、移动医疗等新模式新业态,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创建一批高端医疗装备应用示范基地,促进医疗装备临床验证和应用推广,遴选一批远程医疗、智慧医疗优秀应用场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机械制造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充分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针对机械行业特点,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二)加强标准供给。加强通用零部件、主机装备配套的核心专用零部件、通用型制造工艺、仪器仪表和专用装备等标准制修订,完善工业母机、医疗装备、农机装备、机器人等标准体系。瞄准产业升级,加快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重点行业关键核心产品可靠性设计、分析、试验、评估、运维和应用等产品全生命周期可靠性标准研制。加快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和行业应用标准研制,组织实施标准领航行动,开展标准应用试点和贯标活动。鼓励行业协会联合龙头企业研制先进团体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机械行业标准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