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商情网 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罚没酒类商品、抽检酒类商品检验检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业务范围,在上海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拥有对酒类产品中的添加剂、化学污染物、塑化剂、重金属检测的能力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3)供应商或其实验室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CMA及审查认可证书CAL,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及完整的后附表); 4)具备参与国家权威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满意结果的经历;具有对酒类产品进行感官鉴别的能力; 5)近三年内有酒类产品检验的经验和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不得分包或转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罚没酒类商品、抽检酒类商品检验检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325-160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201610081)
3、预算编号:01-16-0751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罚没酒类商品、抽检酒类商品检验检测项目,预算36万元。
5、交付地址: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6、交付日期: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360000(国库资金:36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执行福利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3-2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3-31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