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应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国家管理机关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国家管理机关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记录的;
2.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应答;
2.6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7 必须遵守招标方的保密规定;
2.8 本次招标只接受原生产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指定的唯一代理商的应答,代理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证明;
2.9 投标人须按中国移动研究院要求提供投标仪器仪表及相应软件配合中国移动研究院进行测试。
2.10 若未按招标公告第四条要求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6月16日22时00分至2017年06月22日12时00分。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叁佰 元(¥ 300 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