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指标: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食品真实性、食品欺诈以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等突出现象涉及的风险组分难以鉴别和确证的技术难点和执法瓶颈,建立符合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际的经济利益驱动食品蓄意掺假中国数据库不少于5套、反食品欺诈知识库不少于5套等,相关数据库及知识库获得食品安全行政监管部门认可并实现社会查询服务;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脆弱性评估技术和反食品欺诈配套检测技术各不少于1套,开发相关产品不少于10个;针对肉、蛋、奶、酒、蔬菜水果等相关的农业加工品或制品等,研发相关食品真实性及食品欺诈相关的指标对照实物体系不少于10类,基于同位素分馏、地理信息等食品溯源、特性综合指标数据集不少于15种;针对特色高值动植物源性食品建立分子生物学、稳定同位素等真实性识别技术不少于15种;混合类型食品分子多态性及交互关系分析技术不少于15种;针对废弃食用油脂、畜禽肉、酒类、蜂蜜、阿胶、食用明胶、果汁等品种,建立组分识别定量在线前处理技术不少于30种,食品中危害物质拓扑分布、成像和图像识别和鉴别技术不少于20种,基于二维拉曼等高光谱及快速质谱等前沿鉴别技术方法不少于10种;基于预测毒理学通路的组分鉴别和确证技术不少于10种,多靶标多指标快速检测技术及产品不少于10种,形成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标准不少于30项,以上技术、方法指标体系及实物对照在不少于15个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中得到应用;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发现新的掺伪现象不少于10种,建立对应的食品真伪鉴别指标不少于10套,在日常抽检监测中得到应用;构建大宗食品真实性溯源与典型产区同位素分布数据库3 套,从欧盟引进技术不少于 15 套,输出技术不少于 10 套;综合构建符合食品安全监管和监测实际的食品真实性、食品欺诈及非食用物质使用等相关信息和掺伪监测预警平台不少于1个,在不少于10家食品安全监管或监测检测机构得到应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10项,获得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项,发表科研论文不少于50篇。
实施年限:2017-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