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企业应用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管理方法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自身及配套企业质量管控能力,实现产业链质量整体升级。加强精密注塑、精密机械加工、高精度装配等制造工艺研究和应用,提升产品质量设计能力。支持行业权威机构开展环境应力筛选、可靠性强化、产品寿命等可靠性工程试验、产品可靠性检验检测等应用,提高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注重品牌建设和发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品牌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创建特色品牌产品,扶持有条件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国内、国际标准的制订,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共同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工程。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精密仪器设备产业专利导航,建设产业细分领域专利数据库。引导重点企业围绕精密仪器关键零部件和核心技术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开展精密仪器设备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和专利快速预审、确权、维权和协同保护工作,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商标海外布局,强化知识产权护航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领导。
依托我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各有关部门组成培育发展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工作专班,统筹谋划全省精密仪器设备产业发展的工作安排。建立省市联动协调工作机制,省各有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地市贯彻落实和明确项目实施的计划表和工作路线图,确保产业集群实现预期目标。进一步完善精密仪器设备及相关产业统计口径和统计体系,加强产业运行监测分析。(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省财政统筹安排现有专项资金支持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生产基地、重大研发与检测平台建设,扶持龙头骨干企业通过产学研用合作,尽快实现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带动全行业壮大发展。落实研发机构采购国产精密仪器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引导各地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实施促进精密仪器设备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不断开拓国际市场。(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资源要素供给。
优先统筹保障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精密仪器设备产业和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精密仪器设备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完善上市扶持政策体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精密仪器设备龙头骨干企业上市。建立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发展。支持精密检测技术、核心零部件与精密仪器设备创新技术成果孵化产业化。支持企业从国内外引进及联合高职院校培养产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及复合型人才。鼓励省内高校开设精密仪器设备相关专业,鼓励省内研究机构加大产业人才培养力度。(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