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体系认证 » 正文

思考:认证执法体系的建设


时间:2015-09-18 作者:五五
分享到:


       认证执法体系现状
      现阶段的“五位一体”治理格局中,认可约束的力量得到不断强化,行政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但是,法律规范仍跟不上认证行业发展的脚步,行业自律的作用也尚未发挥,社会监督的手段还较为单一。“多元共治”在统筹推进及重点突破方面尚未取得质的改变,还需多方共同努力,尤其是认证监管部门,更要创新治理、主动作为,在推动认证行业健康发展中发挥突出作用。
      实际工作中,认证执法面临诸多困境。集中表现在:一是认证执法的依据不充分,部分法规条款无法适应认证执法工作需要,对认证执法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二是基层专职认证执法人员不足、业务水平亟待提高,增加了认证执法风险。三是认证执法信息系统不完善、数据更新不及时、信息无法共享,降低了认证执法的成效。四是认证执法与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的互动协作尚未形成。五是社会监督对认证执法的推动作用有限。
      对认证执法体系建设的思考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认证执法体系建设更应顺势而为,注重顶层设计,服务发展大局,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监管效能,推进多元共治,展现出认证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作用。那么,针对认证执法面临的一些困境和问题,认证执法工作如何突破“瓶颈”?要重点围绕认证执法“要不要做?谁来做?怎么做?”这三个困惑,重新梳理和完善认证执法体系,快速推进各项工作。
       尽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认证执法依据,解决认证执法要不要做的困惑。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虽然明确了国家认监委、地方两局的认证执法职能,但配套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各类认证规则等严重滞后于认证行业发展,认证执法工作规范尚未出台,认证执法工作举步维艰,严重制约了认证执法工作的推动。所以,应综合考虑认证行业的发展,尽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奠定坚实的认证执法法治基础。[pagebreak]
       加强认证执法队伍建设
       将认证执法队伍建设上升到法律层面,解决认证执法谁来做的困惑。长期以来,认证执法队伍的建设缺乏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规划、指导和支持,地方两局的认证执法游离于检验检疫工作的边缘,认证执法队伍无法保证,导致认证执法工作无法常态化、专业化、系统化的开展。因此,应尽快明确认证执法机构、人员的配置和要求,为认证执法工作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促进认证执法系统性和规范性
        协同推动“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相关方工作效能的最大化,解决认证执法怎么做的困惑。目前,认证执法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

关键词:    浏览量:641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商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经本网授权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或授权刊载,如有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我们。相关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事宜,请联系本网。
QQ:2268148259、3050252122。


让制造业不缺测试测量工程师

最新发布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国际资讯
仪商专题
按分类浏览
Copyright © 2023- 8617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州德禄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20-34224268 传真: 020-34113782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33号

粤ICP备16022018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