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请本市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三批重点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见附件1)依据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8日
北京市第三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编制了《北京市第三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三批重点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申报企业应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重点支持方向和内容
(一)企业强创新促发展奖励
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比超过4%的“小巨人”企业给予强创新促发展奖励,整体奖励资金额度不低于高质量发展资金的70%。
申报材料: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二)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1.项目定义。申报企业将已授权的自有发明专利,或通过技术市场引进国内外高校院所和研发机构的最新科研成果,或通过从无关联单位购买取得的先进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服务、新标准,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重点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关键领域“补短板”、填补国内外空白的技术成果转化应用项目。
2.支持内容。研发费,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不含研发人员工资和劳务费;工程建设费,包括研发、生产设施建设和改造费用,不含办公场所改造和装修费用;软、硬件设备购置及调试安装费。项目支持标准是:研发费不超过软、硬件设备购置(设备购置应计入在京固定资产投资)及调试安装费的50%;工程建设费投资不超过软、硬件设备购置及调试安装费投资的20%。根据上述支持内容确定项目核定支持投资额。
3.支持方式。按项目实施进程分阶段予以奖补支持。其中:第一阶段(项目立项建设阶段),按项目核定支持投资给予最高10%的补助,最高支持300万元;第二阶段(项目验收阶段),项目按计划竣工(竣工后3个月内提交验收资料)并完成合同书约定的建设内容,按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项目核定支持投资给予最高10%补助(如项目投资未完成或相应核减,应退回或扣除第一阶段超额支持部分),最高支持300万元;第三阶段(项目绩效考核阶段),在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后,按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项目核定支持投资给予最高10%奖励,最高支持300万元。每家企业仅支持一个项目,总支持金额不超过900万元。
4.审核要求。申报项目方向应符合工业“五基”重点领域或《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产业领域;申报企业应拥有项目建设所需关键技术并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且发明专利产权明晰,技术成果无异议;申报项目应于2022年1月1日之后开工建设,且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申报项目投资结构合理、绩效目标明确,且项目核定支持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