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中“健全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843”体系中量值溯源有关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臭氧、气体流量校准与PM2.5切割效率测试工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浓度、臭氧监测数据准确可比,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制订了《环境空气监测常用气体流量计校准技术要求(试行)》、《PM2.5切割器切割效率测试技术要求(试行)》、《环境空气臭氧校准实验室计量比对技术要求(试行)》。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常用气体流量计校准技术要求(试行)
气体流量测量是影响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质量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保障环境空气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等监测项目中气体流量的测量准确和量值统一,规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常用气体流量计的校准工作,制定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环境空气气体流量计的校准方法,包括气体流量量值溯源体系、计量特性、校准条件、计量标准工作原理及组成、校准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
环境空气监测臭氧校准实验室计量比对技术要求(试行)
为评估环境空气监测臭氧一级校准和逐级校准结果,提升不同臭氧校准实验室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规范环境空气监测臭氧校准实验室计量比对工作,制定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环境空气臭氧校准实验室计量比对工作的原理、系统组成、比对前期准备、比对实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测试结果表达。
PM2.5切割器切割效率测试技术要求(试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规范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切割器的性能、质量,制订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PM2.5切割器切割效率计量特性、测试条件、系统组成、测试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测试结果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