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支持横琴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提升琴澳一体化发展水平。支持前海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联动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提升金融、法律等领域对外开放水平。支持南沙做深总体规划和城市设计,建设“精明增长、精致城区、岭南特色、田园风格、中国气派”的现代化都市,打造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承载区。推进大湾区珠江口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试点示范,引领打造环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
(四)增强广州、深圳核心引擎功能。支持广州强化综合城市功能,建设教育医疗中心、对外文化交流门户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开展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支持深圳以加快建设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为抓手,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三、持续有效扩大内需,加固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盘
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有效挖掘内需潜力,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内需拉动作用,稳固和扩大国内循环基本盘。
(五)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培育一批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和国内外品牌消费集聚区。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增加养老育幼服务消费。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六)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按照“三年工程瞄准两年干”的要求,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推动更多项目新增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和方案的“盘子”。推广“承诺制”改革,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机制和并联审批专班作用,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梳理公布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应用场景和创新需求,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社会发展短板领域等投资。系统布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进全国算力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持续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七)建设高效顺畅的现代流通体系。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积极培育跨国大型贸易商。完善商品交易市场网络,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行动,引导商品市场与特色产业集聚区、物流配送中心对接合作,布局建设电商新基建、冷链物流等商务基础设施。加快发展供销农产品直供配送。优化现代商贸体系,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商贸流通业态融合创新。深入开展“粤贸全国”、“粤贸全球”活动,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加快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统筹推进公路、铁路、水运、民航协调发展。加强港口合作,推进疏港铁路建设,加快发展公铁海联运、航空货运。
四、坚持制造业当家,强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根基
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聚焦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加快实现产业体系升级发展,在新的高度挺起广东现代化建设的产业“脊梁”。
(八)建设现代化产业集群。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打造梯次型产业格局,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加快发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海洋牧场等产业,新增若干个万亿元级产业集群。瞄准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领域抢占制高点,前瞻谋划打造一批未来产业集群。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加快推动家具、智能家电、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发展食品工业。加快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改造,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深入实施“金融+高端制造”工程,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完善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实施制造业当家“十百千万”人才专项行动,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
(九)打造高水平产业发展平台。加快建设一批引领型产业集聚区、支撑型产业园区和“万亩千亿”大平台,做大做强一批特色专业园区,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平台载体建设,谋划推动大型出口加工产业区建设。打造一批符合产业生态要求的升级版园区,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和亩均产出效益,形成以“亩均论英雄”的园区发展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