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广州、深圳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开展营商环境对口帮扶协作,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办事标准、流程、时效与珠三角地区接轨。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探索在深圳和横琴、南沙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推进竞争中性政策落地,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积极争创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注册制改革,加快广州期货交易所发展,打造完整期货产业链,健全期现联动市场体系。加快法治广东建设,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方立法,及时修订、清理、废止相关政策法规。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与保障。
七、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锻造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板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分类指导、各方发力,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十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立足功能定位,引导各类县域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发展县域工业经济,扶持一批10亿元级企业、建设一批亿元级项目。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微生物产业、文旅康养、农村电商等优势特色产业与新业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便利优质工业品下乡和鲜活农产品进城。实施创先、进位、消薄行动,实现县域实力整体提升。健全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强化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投入保障。推动扩权赋能强县。
(十九)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广州、深圳等都市圈发展。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围绕公共服务、环境、市政、产业配套等设施提质升级,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增强乡镇综合服务功能,建强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建设美丽圩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一体的规划实施机制,推动水电气路网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共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二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壮大岭南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延长农产品产业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十一)强化区域协同联动。创新区域帮扶协作机制,实现对口帮扶协作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市全覆盖、新型帮扶协作机制在粤东粤西粤北各县(市)全覆盖。深入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加强陆海统筹,一体谋划海洋和陆地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推动老区苏区、民族地区和省际边界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加强与周边省份国家重大战略平台对接联通和交流合作。
八、推动绿色发展,擦亮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
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走出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路径。
(二十二)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绿美广东空间布局。加强林分优化、林相改善,整体推进城乡绿化美化,持续优化生态廊道、绿道、碧道、古驿道,打造一批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扎实推进南岭国家公园、丹霞山国家公园创建,高标准建设华南国家植物园、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试点、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二十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新一轮污染物协同减排。聚焦臭氧、江河支流和城市河涌、近岸海域、农村面源等,坚决打好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程,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善生态环境污染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全过程治理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机制,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