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制修订计划要求,完成了《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型式评价大纲》的征求意见稿。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指能够采集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颗粒物的采样器。它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疾病控制、卫生防疫等领域,是科学分析研究的必备科学仪器。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主要由采样头、滤料采样夹、抽气动力装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以及时间控制器等部分组成。按其采样流量,又可分为大流量采样器(工作点流量为1.05m3/min)和中流量采样器(工作点流量为100L/min)。在我国生产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的厂家主要有青岛崂山应用技术研究所、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等。
由于社会各界对PM2.5、PM10以及TSP的关注程度日益升温,作为此类颗粒物采集的主要手段,在用的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数量巨大。粗略估计目前华东地区每年新增的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在5000台左右,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属于量大面广的仪器。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型式评价大纲》的主要技术指标以JJG943-2011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计量检定规程为基础,主要包括:仪器的流量示值误差、流量重复性、流量稳定性等,通用技术要求以JJF1016-2014、JJF1015-2014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为参考,包括:绝缘电阻、绝缘强度、电源电压适应性、高低温工作试验、高低温贮存试验、交变湿热试验、跌落试验、碰撞试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