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为了更有效地实现我国计量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计量检测服务,必然会设立和发展各类计量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如称重计量、眼镜检测、流量、容量和商品房面积测量等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形成一个对社会重要商品量公正计量检测服务网络体系。
一、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的必备条件和应尽义务
为了保证商品计量的准确可靠,1995年7月5日,guo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发布了《社会公正计量(站)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必备条件,应尽义务和监督管理措施。
1.设置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的必备条件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是之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在流通领域为社会提供计量公正数据的中介服务机构。
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必须具备下列两个方面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于交易双方;
(2)具有提供计量公正服务的能力,并取得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具有提供计量公正服务的能力应具体体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a.计量检测设备及配套设施满足计量检测的要求,并可溯源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b.工作环境符合规定的计量检测要求;
c.计量检测人员经考核合格;
d.具有保证计量检测工作质量的管理制度。
2.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应尽的义务
依据《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应当履行以下三项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的规章制度,接受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
(2) 维护和保养计量检测设备,保证计量检测设备在适用周期内准确、可靠;
(3) 妥善保管计量检测数据原始记录,并对其出具的数据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