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文物博物馆火灾防护专用系统
系统集成现代火灾探测与报警、智能控制、灭火剂瞬时释放等技术,实现文物博物馆保护有效的防火、灭火功能。系统分为博物馆专用灭火剂和自动快速灭火装备。文物博物馆专用灭火剂产能达到500吨/年,文物博物馆专用自动快速灭火装备产能达到2000套/年,实现产值5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内完成5~8个文物博物馆单位的示范应用。
重点任务包括:
1、文物博物馆专用灭火剂
产品(技术)关键指标:专用灭火剂产品性能达到ISO/FDIS14520-5:2005(E)规定的质量指标,即纯度≥99.0%,酸度≤3.0ppm(基于重量HCl当量),水含量≤0.001%,不挥发残渣≤0.05g/100ml,无悬浮物质或沉淀物质,灭火浓度≤6%,臭氧破坏潜能值(ODP)为0,温室效应指数(GWP)不大于150,灭火剂自身毒性安全余量≥50%,灭火后无残留,与文物表面材料相容。
实施目标:专用灭火剂合成产能达到200吨/年。
2、文物博物馆专用自动快速灭火装备
产品(技术)关键指标:自动快速灭火系统用于扑灭文物博物馆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的自动扑救。自动快速灭火系统由若干火灾探测器、智能火灾控制器、报警器、灭火装置等硬件和馆藏文物火灾监测软件管理系统所组成。通过对初起火灾的自动探测和识别、自动报警、灭火剂快速释放等技术的集成,利用现代消防工程设计和安装规范,实现文物博物馆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的快速扑救。系统应具备:灭火剂喷射时间≤1s;智能火灾控制器:同时启动灭火装置台数≥150台/单机;具有分区管理功能;巡检数据存储时间≥1年。灭火装置启动电流1±0.1A,启动时间≤6ms。
实施目标:实现灭火系统产能2000套/年。
八、文物预防性保护装备公共服务平台
编制文物保护装备质量检测、应用评价等关键急需技术标准,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装备检测平台的测试能力,开展文物保护装备示范产品评价,编制首批《国家文物保护装备示范产品目录》。
重点任务包括:
实施目标:完成文物低氧保存系统应用要求与检验方法等12项关键标准。
1、文物预防性保护装备质量检验平台能力提升
在文物预防性保护装备质量检验平台建设(一期)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检测体系,扩大检测范围,提升检测能力。开展复杂环境下文物保护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重点攻克温湿度、振动、气压等多重因素下的环境适应性检验技术,高加速设备可靠性寿命检验技术,复杂干扰下的电磁兼容性技术,开展典型产品测试并研制相关试验装备。
实施目标:建成国内一流的多参数综合环境适应性检验能力、高加速设备可靠性检验能力、设备抗电磁干扰检验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物专用检验装置2台(套),并开展20种典型产品的试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