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应用市场牵引发展能力(十一)鼓励下游应用企业牵头开展联合攻关“鼓励下游传感器应用企业联合传感器研发企业联合申报,采取竞争性遴选、事后资助方式,对单颗年度采购量超过1500万颗、单颗售价超过5元,或单颗年度采购量超过200万颗、单颗售价超过40元SoC(系统级芯片)、SiP(系统级封装)等形态的传感器芯片;或单套年度采购量超过1.5万台、单套售价超过5000元的智能传感器模组,若应用企业、研发企业均为深圳本地企业,给予应用企业年度采购额10%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若应用企业为外地企业,但传感器研发企业为本地企业,给予研发企业同等标准奖励。”
修改建议:鼓励下游传感器应用企业联合传感器研发企业联合申报,采取竞争性遴选、事后资助方式,对单颗年度采购量超过100万颗、单颗售价超过5元,或单颗年度采购量超过20万颗、单颗售价超过40元SoC(系统级芯片)、SiP(系统级封装)等形态的传感器芯片;单套年度采购量超过1.5万台、单套售价超过5000元或单套年度采购量超过50万台、单套售价超过300元的智能传感器模组,若应用企业、研发企业均为深圳本地企业,给予应用企业年度采购额10%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若应用企业为外地企业,但传感器研发企业为本地企业,给予研发企业同等标准奖励。理由:1、智能传感器与普通传感器相比,仍处于应用不断扩展阶段,针对不同应用领域的定制化程度较高,因此单一模组以及单一芯片的需求量不会特别大。此外,传感器底层芯片种类繁多,单个模组中包含多个芯片,并且传感器芯片普遍单价较底。基于上述原因,建议将单颗芯片的年度采购量降低,降低准入门槛,特别是一些新型智能传感器企业也可以获得政策红利,加速其发展。2、智能传感器模组的成本正在逐渐降低,像智能视觉相关的模组比如3D视觉传感器、激光雷达等未来将都会降到5000元以下,在更加普通的消费电子、工业等应用领域,传感器模组的单价甚至大都在几百元,因此建议在模组方面增加数量更多、单价更低的选项。
三、强化应用市场牵引发展能力(十二)支持先进制造业产业基金重点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在先进制造业产业基金中预留不低于50亿元资金重点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基金资金投资本地智能传感器企业投资额不低于总投资的一半,投资智能传感器生产制造型企业投资额不低于总投资的一半。”
修改建议:在先进制造业产业基金中预留不低于50亿元资金重点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通过设立母基金和直接投资的形式,联合智能传感器龙头企业共同投资。其中,投资本地智能传感器企业投资额不低于总投资的一半,投资智能传感器生产制造型企业投资额不低于总投资的一半。理由:措施中未提供基金具体支持形式,多样化的基金支持,更有利于应用市场的牵引。
四、强化应用市场牵引发展能力(十三)支持行业组织发展“鼓励我市具备行业龙头地位、具有较强研发实力的智能传感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牵头组建智能传感器产业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支持行业组织打造专业论坛、展会,开展促进行业发展的专业服务活动。”
修改建议:鼓励我市具备行业龙头地位、具有较强研发实力的智能传感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牵头组建智能传感器产业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支持行业组织打造专业论坛、展会,支持行业组织制定发布的行业标准并推广应用,开展促进行业发展的专业服务活动。理由:标准是强化索引的重要动力,应该予以支持。
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纳。已补充相关车规级认证标准的支持。
二、采纳。将适当降低政策资助门槛。
三、采纳。将在基金设立方案中统筹考虑。
四、采纳。
深圳市传感器与智能化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修改意见:
1.第(一)条,“支持在深建设 MEMS(中试、 量产) 产线”,建议此句前面插入“以政府牵头、企业参与的模式”。
2.第(二)条,“扶持 MEMS(中试、量产)产线稳健运营”,建议修改为“扶持 MEMS(中试、量产)产线和专业孵化器稳健运营”。(理由:传感器行业涉及的链条很长,创业难度较大。专业孵化器可以在很多方便给与创业公司指导)
3.第(二)条,“单个项目( 企业法人实体) 最多补贴 5 年”,建议此句前面插入“对首轮流片给与一定的补贴”。(理由:传感器单片价值较小,无法直接套用首台套政策。而首轮流片对于传感器的量产有着重要意义)
4.第(三)条,“依托传感器产业上下游企业、协会和研究机构”,建议此句前面插入“由政府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