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闻坤
近日,深圳市政府颁布《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提高我市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这标志着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工作将迈上新台阶。
据市科创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是开展科研实验、加速技术攻关的利器,对于加强基础研究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价格昂贵、维护费用高,开放共享意识不强,大型科学仪器主要集中在高校、大型科研机构或龙头企业,由实验室或课题组管理和使用。
开放共享仪器总原值79.03亿元
近年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与发展改革委积极盘活现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存量,探索新型的公共服务模式,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加快设施集群建设,减轻中小企业科研仪器购置、运维及更新换代的成本压力。
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在支撑深圳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共享平台已整合分析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医学诊断仪器、工艺试验设备、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等14个类别的大型科研仪器。最新数据显示,市共享平台单台套原值超过50万元(含)且利用市财政资金购置的科研仪器数量为4886台(套),总原值79.03亿元,开放率为100%,使用率为109.1%,实现了大型科研仪器有效集中、开放共享的高效管理。
进入共享平台的大型科研仪器在深圳市组织的多次科研攻关行动中表现不俗。
在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深圳市科技创新委积极协调南方科技大学等7家单位,调集11台急需科研仪器用于新冠病毒研究,特别在离心纯化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效,为新冠病毒的识别、鉴定和临床相关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超微影像支持,为疫情防控提供强大科技支撑。该成果于2020年3月5日发布在生物领域最大的预印本发行服务BioRxiv上。
超50万元仪器符合条件必须开放
本次颁布的《管理办法》共六章39条,明确了重大科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适用范围、开放与共享、考核与奖惩、新购评审与评议等内容。规定单台(套)利用本市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购置,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必须开放共享。
在管理方面,《管理办法》强化了层级管理,建立市级开放共享协调机制,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市领导作为召集人,统筹全市科技设施与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规范管理单位的科技设施开放共享,根据不同科技设施类别,所属技术领域,在方案中明确开放共享指标。
《管理办法》鼓励多元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共建重大科技设施,探索组建专业的服务机构。明确了重点项目优先原则,强调优先为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提供共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