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企业融合发展活力。这是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着力点。聚焦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各类要素资源向企业汇聚,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融合发展活力。培育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生态主导型企业,鼓励领军企业组织产业链上下游形成创新联合体,建立稳定的产、供、销和技术开发等紧密型协作关系,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硬件+软件+平台+服务”产业生态。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的示范作用,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品牌影响力突出的融合应用领军企业,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基于技术和产业优势,发展专业化服务,提供行业系统解决方案。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建设一批成果转化、技术标准、检测认证、市场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开放平台等多种形式,与中小企业开展互利合作,形成协同创新的企业集群。
提升数字治理现代化水平。这是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保障。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建制度、保安全,持续优化管理和服务,提升数字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完善数据资源管理,加快制定数据资产、数据交易、数据标注等数据要素市场基础制度配套政策,加强数据要素应用场景指引,保障数据要素规范有序流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加强关键数字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纵深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推动网络和数据安全产业创新发展。深化数字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数字领域技术标准、经贸规则制定,丰富拓展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网络安全等领域的国际合作,携手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发展环境。鼓励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提升国际化运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