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过程中,积极支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的建设,购买了大量科研仪器,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完成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做出了科技力量的支持。
在科技活动过程中,为了节约财政资金,充分利用各单位的资源和资产,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目的是提高大型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效率,促进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目前,上海部分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做了一定的工作,上海市科委也制定了《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但市人大代表、沪港国际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郭康玺发现了问题。他认为,科学仪器设备购置总体统筹规划不够,未能科学建立全市跨部门、跨领域、多层次的科学仪器设备网络管理平台,未对全市共享设备进行普查,未能使100%的共享设备可以在管理平台上查询。他在日常承担预算评审工作也发现,评审中往往只能取得预算单位的设备清单,难以获知预算书中重要设备是否可以共享,评审出的预算难以避免盲目购置设备。
“建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机制还有待完善。”郭康玺代表认为,上海市科委虽然制定了《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但未制定惩罚措施,如对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整改不到位的,将核减相应仪器设备购置经费。由于未制订惩罚措施,使预算单位不重视,带来的结果是开放共享意识不强、相关制度不健全,未能建设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化管理系统,未能实现设备统筹管理。比如,某医院只是以科室为单位配置手术设备的模式,未建立腹腔镜、胸腔镜等手术内镜共享平台,未建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共享平台,未建立呼吸机共享平台等,结果是医院的设备重复购置。
对于这种情况,他建议,不妨对全市范围内可开放共享的设备进行一次普查,并要求所有单位建设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将所有可以共享的设备纳入平台共享,同时要求所有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对需要购买的设备增加共享情况查询,如果是共享设备,应以设备租赁费支出代替设备购买支出。达到充分利用全市范围内各单位已购买的科研设备。
同时,他还建议市科委、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建立本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考核办法并全面落实奖惩措施,在相关单位编制预算时,明确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目标,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实现,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其他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同样建议探索共享的方法,让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让财政资金产生更大的效益。
作者:徐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