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试点示范。积极吸引国内外光芯片龙头企业在粤设立总部、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建立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快速落地联动响应机制。将光芯片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由省统筹安排用地指标。统筹用好已有专项资金,对投资额度较大的光芯片项目,以及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光芯片领域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平台予以支持。加大光芯片产业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加快开展重点项目应用场景示范和市场验证。(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资源保障。统筹全省人才引进专项资源,大力引进一批光芯片领域“高精尖缺”人才。创新引进人才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完善相关领域教学资源和实践平台,深化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加快培养满足产业发展急需的创新型人才。支持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学术研讨会、合作推介会、产业技术论坛及年度峰会等主体活动,通过供需对接、技术交流、合作转化等手段加速推动光芯片产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关注和大力支持光芯片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