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要求:培育项目遴选坚持“三个标准”(替代进口产品破垄断、提高技术水平填空白、提高应用前景扩市场),承担单位要求“两个标准”(仪器研发技术水平高、产业化市场化实力强)。
(一)仪器验证与综合评价类项目立项要求
1.承担单位主体要求为在行业地位高、权威性强、进口设备多的检测机构或实验室。
2.验评产品要求在北京产业基础好、市场份额大,品牌知名度高的国产仪器厂商的优秀产品。
3.验评内容要求对仪器性能进行综合验证与评价,形成国产与进口仪器在基础性能指标、特征性指标、仪器操作特点、软件控制系统、后期服务等方面的比较和验证,建立对验评仪器的技术指标体系和验证评价规范。
(二)仪器研发类项目立项要求
1.承担单位主体要求是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内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或仪器研发技术水平高、产业化市场化实力强的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
2.拟研发项目应有良好的技术基础,成果应用方向明确,市场前景广阔,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3.项目可实现国内从无到有或技术等级提升、国内急需且技术受国外垄断或需突破国外禁运的仪器及关键部件。
4.《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年)》中重大专项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中,能够在业界形成有特色、有影响的仪器研发。
5.课题完成时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检测报告、仪器对比分析报告、用户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