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收到工信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7家企业分别是金华青年汽车、上汽唐山客车、重庆力帆乘用车、郑州日产汽车、上海申沃客车、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和重庆恒通客车。
工信部的处罚决定撤销了上述汽车制造商生产骗补产品,这意味着7家公司相关骗补产品不再具备生产资质,同时暂停了7家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并责成这些公司进行为期2个月的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和去年被处罚的“有牌无车”的4家企业相比,此次落实处罚的7家企业,骗补原因更为复杂。在工信部公布的处罚决定书里,7家车企被罚的原因各不相同。其中,金华青年汽车公司2014年销售给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45辆新能源汽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
上汽唐山客车公司2015年度申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30辆车未安装电池和电机控制器,15辆车未安装电池,30辆车电池安装不足、5辆车未安装电机控制器,上述80辆新能源汽车不符合申报条件。
重庆力帆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1328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
郑州日产汽车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88辆车驱动电机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其中的20辆车电池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