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国家机动车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国家中低温太阳能光热利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宜春建筑卫生陶瓷产品分中心”、“国家冷冻冷藏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国家富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国家泡菜质量检验中心(四川)”等6个国家质检中心正式成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机动车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等6个国家质检中心开展的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
二、国家机动车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等6个国家质检中心检验的产品范围见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三、请更名的相关国家质检中心按照规定向国家认监委提交变更申请。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
2017年11月15日